109年度租金補貼說明🍎🍎🍎🍎🍎
協助無力購屋者,提供租金補貼,政府將按月、依不同地區補貼租金12個月。
申請時間
第一次受理期間:109年8月4日 ( 星期二 ) 至 109年8月31日 ( 星期一 )
第二次受理期間:110年1月18日 ( 星期一 ) 至 110年2月5日 ( 星期五 )
以上二次受理期間為「同一年度」,已獲同一年度補貼資格者不得再重複申請。
申請方式
1. 採書面申請方式者,申請人於受理期間,填寫申請書並備妥規定的應檢附文件後,
以掛號郵寄或送至申請人租賃住宅所在地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【詳 各縣市受理單位 】。
申請文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,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。
2. 採線上申請方式者,申請人於受理期間,於本網站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。
應檢附文件
申辦前請備妥相關證明文件。詳細應檢附文件 (另開視窗)
#租屋補助